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机构取决于产品的种类。以下是根据不同产品和地区的办理机构:
工业产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如塑料包装、纸包装产品、餐具洗涤剂、高压锅等)的生产许可证通常在当地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证则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
对于某些特定类别的产品,如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等,这些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核发;而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则由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核发。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是市场监管局,申请人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提出办证申请。以上海市为例,可以在“一网通办”平台上提交申请,或在区里的行政服务大厅线下提交资料。